雖然互加了@,但你與對方卻不會往來。他、她、他們,繼續互相@,你仍在界外。
加@,只是禮貌,或一時興起,隨即真相大白。
有人殷勤熱切,不厭其詳把一段訊息加了許多人的@,被點名者也許和內容相關,也許只是顯示關係不凡。有如國中之國,分享密中之密,儘管在這平台,加@的訊息是公開的。
喜歡大陸流行的「曬」之用法。曬薪資、曬恩愛、曬萌照,當然也可以曬行程、曬關係、曬自己對某些事情的關心或表態。
有時真心恭喜要@,有時瞎起鬨也得@,更多是塑造形象、做好公共關係得@、@、@。
問題:你@的那些情、那些意、那些激動,真愛嗎?
本文又暴露了:我之不擅長@、不常被@,其來有自,誰叫我那麼不乖,那麼誠實不惹人愛。
真@假@難分
那就继续「不乖」罢
說實在,@來@去
能感覺到其中的不與人道來的現實
他,她,他她們真的有那麼熟?
這是我內心隱隱的疑問,也不怎麼信
誠實的「不惹人愛」又怎樣,您就是這樣的!
“曬”在香港起碼用了十幾年啦~我們常用的比較少,就是”曬命”和”曬恩愛”.
大陸人應該不是第一個發明喔~不過他們可能是”再發明”,因為把用法推廣開來了.
我來改成[流行]
最近被@是喜事
所以我被@时还蛮开心的
哈哈哈
管它呢
想@就@
都有自己的小圈子吧
樂融融之間有事就互@
老師誠實我們@您⊙△⊙
誰叫我那麼不乖,那麼誠實不惹人愛。这句话我喜欢!